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转让

时间:2024-03-27 作者:杭州市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要满足下列条件: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须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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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转让给他人来进行经营。
《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以及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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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向发包方备案即可。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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