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放弃继承需要公证吗?

时间:2024-04-04 作者:杭州市律师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财产权属的材料。例如,财产权属证、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3、书面公证申请书;
4、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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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放弃遗产继承的公证应当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分别是:
1、有本人签字的放弃遗产权声明书;
2、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材料。持以上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民放弃遗产继承应当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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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办理方式。如下:
1、当继承事项发生后,继承人可以公开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通过公证方式表示放弃继承;
2、通过公证方式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向申请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放弃继承属于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事项;
3、办理公证申请,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等相关材料;
4、公证机构接收公证申请后,应当核实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出具放弃继承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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