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有公告征收农田合法吗

时间:2024-04-15 作者:杭州市律师

政府征地没有发布公告不合法。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事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公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本文链接: http://www.chzqd.cn/759780.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杭州遗产律师 铜仁律师 天水律师 杭州法律顾问 太康县律师 醴陵市律师 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玉树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吕梁律师 长春律师 山东律师 怒江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临沂律师 芜湖律师 杭州工程律师 杭州不动产律师 耒阳市律师 厦门律师 漳州律师 渠县律师 南昌律师 武汉律师 保定律师 湛江律师 宜春律师 宁波律师